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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教师教学工作要求

发布日期:2011-03-16   来源:基础部   点击量:

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

教师教学工作要求


为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,全面提高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管理效率,特制定《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全部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本要求实施教学。

一 教学纪律与管理

(一) 教师课堂教学应仪表端庄、衣冠整洁,举止大方、得体。

(二) 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学纪律,课堂教学要求站立讲授、关闭通讯工具,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教学。

(三)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院安排的教学时间教学,准时上下课,不得擅自停课、调课、请人代课或更改上课时间及地点,否则,视作教学责任事故予以处理。

(四) 教师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,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安排,填写《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师请假报告单》。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停、调课或补课的时间、地点通知学生。

(五) 任课教师请假停、调课一次,由系主任批准,请假停、调课两次(含两次)以上(一周之内),须经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负责人批准,请假停、调课一周以上,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。任课教师请假后,应将请假报告单交由教务部备案。

(六) 任课教师一学期内请假调、停课不得超过两周或两次。

二 课前准备

(一) 每门课程都必须制定教学大纲。每次修订教学计划或课程内容作较大变动时,必须相应修订课程教学大纲。

(二) 制定教学大纲的原则:

⒈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教师撰写,经教研室主任审定批准,报教务部备案。

2.必须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本门课程规定的要求,努力反映本门课程的前沿知识和最新发展。

3.要妥善处理与相邻课程的分工与合作及相互关系。

4.要充分体现锦城学院的办学理念和战略定位,注意通过课程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
(三)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内容和学时分配填写教学日历(教学进度表),主要内容包括:课程进度、作业课程测验和课堂互动、实验等的具体安排,并作必要说明。教学进度表在开课前交系备案。

(四)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稿。教案或讲稿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。教案或讲稿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,是教学考核检查的内容之一,应保留备查。

三 课堂教学要求与管理

(一) 任课教师在学期第一次开课时,应发给学生本课程教学大纲。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,全面地把握课程教学的深度、广度和重点、难点。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前提下,应尽量把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之中。

(二) 课堂讲授应力求做到语言准确、规范、简练、生动。讲授内容做到概念清楚、条理分明、逻辑性强,要板书规范、板图正确。

(三) 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 ,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对于缺勤、违纪等情况要做好记录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
(四)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,教师在教学中应适当安排辅导答疑,辅导答疑既要辅导共性的问题、也要答疑个别的问题;既要热情帮助基础差的学生,也要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的学生。

(五) 教师应认真对待学生的作业,及时批改和评讲作业,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(数量和质量)应作好记载,以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。

四 学生成绩评定与考试

(一) 成绩评定是督促学生全面、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、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、也是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。因此,学生的成绩评定应包括:课堂表现、课后作业、课程论文、随堂测验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等全程式、多样化的考核评定方式。

(二) 学期第一次开课时,教师应向学生宣布本课程的成绩评定规则和实施办法,明确课堂表现、课后作业、随堂测验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等成绩考核的比例。

(三) 所有的课程都必须进行期末考核,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计划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方法。

(四) 期末考核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,其知识覆盖面、难度、题型题量(每门课程的考试一般以两小时为宜)要适中。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同时命A、B两套试题,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。课程性质和学分相同的课程应考核同一套试题。每套试题须经系主任或部主任审定签字后方能确定。

(五) 试题在使用之前均为密件,命题、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泄密者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(六) 主讲教师应在考试(查)结束后的一内评阅完试卷,要认真填录《学生成绩登记表》,并签具教师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