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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教研室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1-03-16   来源:基础部   点击量:

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

教研室管理办法


为了提高教学质量,加强课程建设,培养合格人才,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基础课部特制定教研室管理要求如下:

一、教研室设置

基础课部设置英语、政治、体育、数学四个教研室。

二、教研室任务

(一)组织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,抓好备课、讲课、辅导答疑、考试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。

(二)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,积极开展教研活动,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进修、相互听课、教学检查、教学研讨、教材分析等活动。

(三)根据学院师资规划的总体要求,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相对稳定的条件下,制定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计划。

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,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、科研关。

(四)结合学科特点按照科研教学相互促进的原则,教师和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。

三、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

(一)积极贯彻执行学院教学方针,负责主持所在教研室课程教学、科研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;

(二)根据学院、部的要求,组织制定和落实教研室学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;

(三)负责做好教学工作,讨论并确定教学大纲,组织选定和编写教材及其他教学文件,督导、监控教学情况,及时收集学生意见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;

(四)配合学工部做好与本课程相关的学生教育工作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;

(五)负责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及相关实验室、资料室建设,定期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度与效果;

(六)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管理水平;

(七)负责推荐任课教师,审核教师授课计划、教案,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;

(八)组织听课或组织观摩等教学活动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与相关部门协调,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;

(九)负责组织与本课程相关的学术讲座、报告;

(十)负责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、聘用的考核与推荐工作;

(十一)向学院相关部门推荐教师的优秀教学、科研成果及教书育人典型;

(十二)组织考试命题、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,并负责试卷的审查与保密工作;

(十三)完成院领导、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